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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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网络吹来时尚风
本报记者 慕容梦漪 文/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但宁波北仑却出现了一家“网吧”,不仅专门接待未成年人,还是免费的。
    11月3日,一家专门接待未成年人的免费“网吧”——“新星网电脑室”在北仑落户了,未成年人可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免费上网。据悉,这样的“网吧”在全省将有10个,统一命名为“新星网电脑室”。作为浙江省“绿网工程”的一部分,这是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关工委”)为了青少年健康上网所做的又一尝试。
  当不少家长无奈地视网络为洪水猛兽、禁止子女接触网络时,这一做法更大的意义也许在于其中的疏导之意——关键不在于把孩子关在网络大门之外,而是想法把他们请到健康的网络天地中来。
    
  免费“网吧”只向未成年人敞开大门
  这个“新星网电脑室”设在北仑柴桥的芦南社区,有20台电脑,开放时间为周六、周日下午2时至4时,寒暑假期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2时至4时。11月12日正是星期六,下午两点钟,记者来到芦南社区办公楼,刚进大门就看到3个小学生从二楼跑下来。
  他们是从“新星网电脑室”出来的。“怎么不去上网呢?”记者问。“人太多,已经没位子了。”小学生的脸上露出了沮丧。记者循声找去,二楼有两个明亮的房间,房间外墙上挂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新星网电脑室”。这两个房间每个都有10多平方米的面积,每间房里都沿墙整齐地排着10台电脑,果然都已“客满”,其中一间热热闹闹地挤了16人。房间里满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还夹杂着劈劈啪啪的键盘敲击声。
  此时,芦南社区书记戴吟梅正忙着给孩子们登记上网资料。按照省关工委的规定,未成年人来这里上网前要先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及上网时间。据了解,这里平时都由社区里的老同志自告奋勇来担任“义务网管”。老同志们除了负责上网登记、限时上网管理和卫生保洁,还要注意未成年人的上网内容,适当提出建议和劝告。
  戴吟梅告诉记者,这里的电脑安装了屏蔽系统,能将不健康的网络信息自动过滤掉;至于电脑游戏,这里的电脑上也只安装了一些益智类的小游戏,没有任何会让人沉迷其中的大型游戏。“而且,电脑室严格遵守开放两小时的规定,再加上老同志的监督,这些措施应该足以保证孩子们健康上网。”
  北仑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旷普才在接受采访时说,青少年接触网络并不可怕,只要正确引导,让他们健康上网,网络会成为青少年的得力助手。“当然,这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打造一个洁净健康的网络环境。”
  记者从省关工委了解到,“新星网电脑室”是一个全省范围的举措。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网工程”(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文明上网),省关工委利用省直机关更新下来、还能使用的旧电脑,精心选点,与各地关工委合作,以“浙江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网站”——新星网为基础平台,建立了“浙江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网站新星网电脑室”。
  这样的“网吧”全省将出现10个。目前,海宁市马桥街道先锋村、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泗水村、湖州市碧潮渊社区、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街道虎山社区和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芦南社区的“新星网电脑室”相继挂牌启用;其余几家电脑室亦正在筹建之中。

  多方“围堵”只为让孩子健康上网
网络到底是开启孩子们智慧之窗的天使,还是吞噬他们美好前途的猛兽?面对已经全面普及的电脑网络,未成年人的欢欣喜悦却让大人们忧心忡忡。省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江亚波说,无论是他们这些担负着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责任的政府部门,还是望子成龙、心急如焚的家长,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都经过了一个转变的过程。
  网络本身并没有罪过,其强大的资讯共享能力和实时通讯等工具如正确使用,将大大方便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然而,青少年群体由于其特有的自控能力差、是非观念不强等特点,又容易被网络上丰富又繁杂的各类信息迷惑双眼,稍有不慎便会误入歧途。于是,问题的关键落在了如何保护孩子上。首当其冲的便是网吧这类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001年4月3日,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在这份为了规范市场而出现的“办法”中,国家首次对网吧向未成年人营业的行为进行了明确限制——除了规定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只能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8时至21时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开放外,还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在监护人的陪伴下才能进入这类营业场所。
  “办法”颁布的同一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在通知的要求下,各地电信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文化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对本地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了一次为期3个月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2002年9月29日,“办法”实施了1年多后,国务院进一步颁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并于当年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条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全面了——除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外,还规定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这可以说是国家出面的两次‘堵’。”北仑区政府一位当父亲的公务员这样理解。当时他正为了儿子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心烦不已。“成绩下降得厉害。家里的电脑早就被我拔了线,可他还是逃到网吧里玩。”父亲的“堵”没有成功。这时,《条例》出台了,父亲很高兴:“网吧进不去了,他应该很快就告别网络了吧。”谁知儿子还是可以顺利地找到肯接纳他的网吧——“只要有钱赚,冒点风险老板也愿意嘛!”——未成年人和网吧老板联手跟管理部门玩起了捉迷藏。父亲无奈之下只好又把儿子拉回家来上网,“毕竟在自己眼皮底下更便于管理”。
  “国家出台《条例》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就是为了避免未成年人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接触不良信息,或是过度沉迷于网络。”北仑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旷普才说。但是具体执行时却遇到了人为的阻碍,少数网吧老板因利益驱使,尽其所能为未成年人上网提供便利。
  时至今日,还是有个别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特别是远离城区的郊区和村镇。11月12日,记者在北仑柴桥东方网吧看到,很多穿着中小学校服的未成年人神情专注地对着电脑,或聊天或打网络游戏,玩得面红耳赤,网吧老板坐在收银台前泰然自若。

    初探“疏导”期待孩子与网络和谐发展
孙海筠是宁波江北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他告诉了记者一起该中队前不久破获的青少年为上网费敲诈抢劫的案件。嫌犯小周(化名)今年刚满16周岁,刚刚取得进入网吧上网的资格。
  小周是外来民工子弟,家境虽不富裕,却从小在家人的百依百顺中长大。他早就听说过网络的神奇,苦于江北区对网吧的管理严格,未到规定年龄的小周一直没能溜进网吧看个究竟。
  今年小周终于满16周岁了,一领到身份证,他就迫不及待地拿着证件冲进了网吧。很快,小周就痴迷上了网络。他泡在网吧的时间越来越长,并开始为一小时3块钱的上网费发愁。向父母拿?因为沉迷网络,他频繁逃课,父母已经觉察到了,前不久为了逃出来玩,他甚至动手打伤了阻止他的母亲,他们绝对不会再给他钱。情急之下,小周想到了敲诈和抢劫——他多次敲诈比他小的学生,还在网吧里公然抢劫别人放在桌子上的手机。
  据该中队民警们平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网吧最大的顾客群是中学生,约占上网人数的80%。“按规定16周岁即可上网吧,然而青少年心智并不成熟,自控能力差,容易冲动,容易混淆是非。很多上网引发的案件都与这个年龄的青少年有关。”孙海筠说,在他们辖区内,16周岁以下不许进入网吧倒是容易执行,反而是年龄在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合法上网人群”的问题难以预防,“只能靠他们的自觉性”。
  正如省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江亚波所说:“网络是把双刃剑,可以有好的作用,也可以有坏的影响。就像拿着一把枪,你可以用它保护祖国,也可以用它滥杀无辜。”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省关工委开始把目光更多地放到疏导之法上来,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与网络的共处之道。
  “新星网电脑室”的诞生就是省关工委对疏导之路的积极探索。事实上,省关工委对于疏导的探索,却始于更早的时候。
  2003年5月30日,由省关工委和浙江在线新闻网站联合主办的“新星网”正式开通。作为全国省级关工委主办的第一家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站,新星网以“青少年的良师益友,家长的知心朋友,关心下一代的桥梁”为宗旨,为青少年提供了真正健康有益的绿色上网空间。
  200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绿网工程”,刚刚筹建了“新星网”的省关工委老同志们立即意识到了这是打造青少年绿色网络场所的良好契机。2004年底,省关工委办公室向省委、省政府递交了《关于募集省直机关旧电脑建立新星网电脑室帮助青少年及其家长绿色上网的报告》,提议利用省直机关更新下来的旧电脑建立“浙江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网站新星网电脑室”,并当即得到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乔传秀的积极支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政府电化教育馆等部门也急事急办,经过半年多的筹备,今年6月,全省首个“新星网电脑室”终于在海宁市马桥街道先锋村挂牌成立。
  虽然这些探索之举的效果仍待实践的检验,但从疏导的角度,引导青少年健康触网无疑是杜绝青少年接触网上不良信息和上网时间过长的一个新思路。